排污許可證申報備案
排污許可證向誰申請?
對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納入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應當向其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有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場所排放污染物的,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場所分別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
怎么申請排污許可證?
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可以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也可以通過信函等方式提交。
申請排污許可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需要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表,申請表包含事項有:排污單位基本信息、排污單位環評批復、排污單位污染物因子、 排污單位污染物治理、排污單位生產參數(包括是否涉及商業秘密等不宜公開情形的情況說明)
(1)屬于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在申請前已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公開基本信息、擬申請許可事項的說明材料;
(2)屬于城鎮和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排污單位的納污范圍、管網布置、最終排放去向等說明材料;
(3)屬于排放重點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以及實施技術改造項目的,通過污染物排放量削減替代獲得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說明材料。
排污許可證申報備案審批排污許可證需要多久?
對實行排污許可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審批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審批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需要進行現場核查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5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排污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許可并書面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