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拋網EPC能滿足公路使用者安全行車的需要,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應具有四類主要使用功能,即主動引導、被動防護、全時保障、隔離封閉。其中,主動引導、全時保障、隔離封閉設施的合理設置均可以起到事故預防的作用,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防拋網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需要優先考慮的內容,而被動防護設施的合理設置則可以有效降低事故的嚴重程度。 從2006版開始,《設計規范》增加了交通標志和標線的內容,新版《設計規范》更是從交通標志的設置原則、結構形式和交通標線的材料耐久性等方面突出了主動引導設施在方便駕駛人認知、合理引導交通流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此外,新版《設計規范》調整了各章節編排順序,總體按照主動引導設施和被動防護設施的編排順序,突出了主動引導設施的使用功能;將“輪廓標”一章調整為“視線誘導設施”,除輪廓標、合流誘導標、線形誘導標外,還新增了隧道輪廓帶、示警樁、示警墩、道口標注等設施,加強了隧道、低等級公路路側險要和小型平面交叉等特殊路段的輪廓誘導規定;防落網的范圍擴大到防落物網和防落石網兩類;在新增加的“其他交通安全設施”一章中,涵蓋了防風柵、防雪柵、積雪欄桿、限高架、減速丘、凸面鏡等設施,拓寬了交通安全設施的內涵和外延,為特定條件下的公路安全運行提供了保障。
防拋網EPC加強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的系統化設計和總體設計,使人、車、路和環境形成一個用戶友好、良性互動的安全保障系統。系統安全理論認為,任何活動都可能歸結于人、機與環境組成的系統,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因素、機的不安全狀態和不良環境造成的。公路防拋網交通運營系統是由人、車、公路環境等三部分組成。與火車在軌道上行駛、船舶在海洋中航行相比,公路交通運輸屬于更為開放的運營環境,公路使用者、車輛、公路環境相互影響,使得公路交通運輸系統異常復雜,公路使用者的不安全行為極易誘發交通事故,而車輛和公路環境的不安全狀態會增加事故的嚴重后果。國外研究表明:產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中,約95%的交通事故與人的因素有關;約28%的交通事故與道路環境因素有關;約8%的交通事故與車輛因素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