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卷揚啟閉機
卷揚式啟閉機起升機構和行走機構應分別在行程內往返3次,電動機三相電流不平衡度不超過10%,電氣設備應無異常發熱現象。控制器的觸頭應無燒灼的現象。
2、限位開關保護裝置及聯鎖裝置等動作應正確可靠。
3、大呈、小車行走時,車輪不允許有啃軌現象。
4、大車、小車行走時,導電裝置應平穩,不應有卡阻、跳動及嚴重冒火花現象。
5、所有機械部件運轉時,均不應有沖擊聲和其他異常聲音。
6、運轉過程中,制動閘瓦應全部離開制動輪,不應有任何摩擦。
7、所有軸承和齒輪應有良好的潤滑,軸承溫度應不超過65度。
8、在元其他噪聲干擾的情況下,在司機座測量(不開窗)測得的噪聲應不大于85db.
9、帶有掛脫梁的啟閉機應做掛脫閘門的試驗。
10、雙吊點卷揚式啟閉機,應進行閘門吊耳軸中心線的水平偏差檢測或同步檢測。
靜載試驗和動載試驗也是啟閉機在使用前必做的檢查
1、靜載試驗的目的是檢驗啟閉機各部件和金屬結構的承載能力。
2、測量主梁實際上拱度和懸壁端的實際上翹……
3、確定主梁和機架承載最危險斷面,布置應力測試點。
4、工地安裝現場應具備滿足靜載試驗所需的配重試塊,宜采用專用試塊。
5、試驗過程中可由75%的額定載荷逐步增至125%的額定載荷,離地面
間不少于100-200mm,停留時間不少于10min,測量門架或橋架撓度。 然后卸去載荷 ,測量門架或橋架的變形。
6、靜載試驗中主梁實測的撓度值應小于L/700 懸臂端實測的撓度值應小于L/300.
7、靜載試驗結束后,大田水工各部件和金屬結構各部分不能有破裂、變形、連接松動或損壞等影響性能和安全的質量問題出現。
8、卷揚式啟閉機動載試驗的目的主要是檢查機構和制動器的工作性能。
9、在設計的額定載荷起升點,由75%的額定載荷逐步增至110%的額定載荷,作重復的起升下降停止等動作,應延續達1小時。
10、啟閉機作為起重機使用時應按起重機的運行工況和額定起重量,在起升1.1額定載荷后除起升下降停止試驗外,還應做大車小車的行車運行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