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噸醫療污水一體化處理設備生產廠家
醫療污水處理一級A標準
化糞池,格柵,調節池,厭氧池,好氧池,膜池,沉淀池,消毒池,出水
格柵
在污水處理系統或水泵前宜設置格柵,格柵井與調節池可采用合建的方式。
(1)傳染病醫院的格柵應選用自動機械格柵;在普通醫院宜選用自動機械格柵(小規模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手動格柵)。
(2)格柵井應密閉,設置通風罩,收集廢氣以進行集中處理。
(3)柵渣與污水處理產生污泥等一同集中消毒,外運焚燒。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4)設計應遵循《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 14-87(1997)等有關規定。
調節池
(1)醫院污水處理應設調節池。連續運行時,其有效容積按日處理水量的30~40%計算。間歇運行時,其有效容積按工藝運行周期計算。
(2)調節池宜分二組,每組按50%的水量計算。
(3)調節池應采用封閉結構,設排風口,防沉淀措施宜采用水下攪拌方式。
(4)調節池產生污泥定期清淘,與污水處理產生污泥一同處理。
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
加強一級處理效果宜通過兩種途徑實現:對現有一級處理工藝進行改造以加強去除效果和采用一級強化處理技術。
一級強化處理
醫院污水的一級強化處理一般采用混凝沉淀、過濾、氣浮等工藝。過濾的固液分離方式需要反沖,操作管理較為復雜,而氣浮工藝中氣體釋放易導致二次污染。所以醫院污水中一般采用混凝沉淀工藝。
醫院污水的一級強化處理宜采用混凝沉淀工藝。混凝、沉淀池應分二組,每組按50%的水量計算。
1、污水處理量小于20m3/h時,沉淀池宜設備化,可采用鋼結構或其他結構形式的一體化設備,池形宜為豎流式或斜板沉淀池。當污水處理量大于20 m3/h時,沉淀池宜為鋼筋混凝土結構,池形宜為豎流式或平流式沉淀池。
2、當沉淀池體采用鋼結構時,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腐措施。
3、當采用斜板沉淀池,必須設置斜板沖洗設施。其他形式的沉淀池需采取便于清理、維修的措施。
4、設計應遵循《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 14-87(1997年版)等有關規定。
對現有一級處理工藝進行加強處理效果的改造
改造應根據實際情況,充分利用現有處理設施,對現有醫院中應用較多的化糞池、接觸池在結構或運行方式上進行改造,必要時增設部分設施。有改建場地時,可將調節池用作沉淀池,在化糞池旁增設調節池。場地不足時可在地面上增設混凝沉淀池60噸醫療污水一體化處理設備生產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