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醫療機構污水消毒設備
醫院污水處理的現狀:目前,我國醫院在對污水處理時,都只是對污水進行單一的處理,在實際污水處理過程中,往往伴隨著污水的處理和脫水污泥的處理處置問題,它們也直接影響著污水處理的情況。在對污水處理時,只關注污水處理結果,對于污水處理后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很少關注,污水處理理系統在其運行的過程中,會產生包括NH3、S02等在內的氣態污染物,其處理水中也會含有N、P等水體污染物,同時還會產生沉淀污泥、脫水污泥等在內的固態污染物。這些污染物的直接處理或排放都會對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
小型醫療機構污水消毒設備
醫療污水處理設備技術
根據環保總局的有關規定將各類醫院按性質分為綜合醫院和傳染病醫院兩類,與衛生系統對醫院及醫療機構的劃分方法有差別。其中傳染病醫院指傳染性疾病專科醫院和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院,綜合醫院為不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院和各類非傳染性疾病的專科醫院。醫院污水處理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院和專科醫院(傳染病醫院(包括結核病院)、心血管病醫院、腫瘤醫院、口腔醫院、婦產科醫院和精神病醫院等等)各類醫院污水的處理,同時也包括療養院、康復醫院等其它醫療機構和獸醫院的污水處理工程。
醫療污水排放標準:
1、傳染病醫院和結核病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1的規定
2、縣級及縣級以上或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2的規定。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污水執行排放標準,排入終端已建有正常運行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下水道的污水,執行預處理標準。
3、縣級以下或20張床位以下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所有醫療機構污水經消毒處理后方可排放。
4、禁止向GB38381、2類水域和3類水域的飲用水保護區和游泳區,GB3097一、二、類海域直接排放醫療機構污水。
5、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療機構,應將傳染病房污水分開。傳染病房的污水、糞便經過消毒后方可與其他污水合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