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設備生產廠家包包裝包驗收
通過數據采集傳輸系統將采集的監測數據上傳至東莞市排污企業監管系統,符合《東莞市重點排水戶排水末端智能監管系統建設技術指南》中數據采集傳輸規范要求,與平臺聯網成功,數據穩定上傳。
vocs設備生產廠家包包裝包驗收數據采集傳輸系統和東莞市排污企業監管系統之間的通信穩定,排除經常性的通信連接中斷、數據丟失、數據不完整等通信問題。數據采集傳輸系統在線率達 80%以上。
(1) 運維臺賬規范
根據《東莞市重點排水戶排水末端智能監管系統建設技術指南》中設備的運維要求,按要求定時巡檢,并建立運維臺賬。
1. 驗收提交資料要求
排水末端智能系統驗收需提供如下資料:
(1) 《排水末端智能系統聯網驗收報告》;
(2) 排水末端智能系統監管設備采購合同、計量證書復印件,運維承諾函或運維合同復印件;
(3) 設備現場部署照片一張。
2. 驗收流程
制定項目驗收流程如下:
施工單位現場設備安裝調試完畢、數據采集聯網穩定運行后,由排水戶填寫《排水末端智能系統聯網驗收報告》(附表 1);
第二步,驗收資料一式兩份,企業自行保存,提交生態環境分局備案。
3. 附表 1:排水末端智能系統聯網驗收報告
基本情況表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行業類別:
郵政編碼:
主要負責人:
主要設備清單
序號
設備名稱
安裝位置
因子編碼
量程
實施單位:
安裝完成時間:
設備運行調試時間是否達到或超過一周
是/否
排水末端智能系統是否能與東莞市排污企業監管系統實現聯網
是/否
是否符合《東莞市重點排水戶排水末端智能監管系統工作指引》相關要求
是/否
第二頁:安裝驗收表
項目
《東莞市重點排水戶排水末端智能監管系統工作指引》要求
是否符合
設備
監測設備指標符合《東莞市重點排水戶排水末端智能監管系統工作指引》中在線監控設備配置要求
安裝
安裝位置應符合《東莞市重點排水戶排水末端智能監管系統工作指引》中的安裝要求
施工
市電監測設備的安裝應符合 GB50254、GB50093-2013 的技術規定。系統的施工配管配線應標明名稱,并用不同標識予以區別,整潔固定排列,監測設備的安裝應符合相關技術規定聯網
通信穩定性:數據采集傳輸系統在線率為 80%以上。數據傳輸穩定,當出現報文錯誤或丟失時,啟動糾錯邏輯,要求數據采集傳輸系統重新發送報文
數據傳輸安全性:按照《東莞市重點排水戶排水末端智能監管系統工作指引》中的規定的安全要求采用物聯網網絡傳輸
通信協議正確性:采用的通信協議*符合《東莞市重點排水戶排水末端智能監管系統工作指引》擴充協議內容(因子編碼)
運營
企業應當組建現場端監管系統運營值守小組,并提供值守負責人相關信息。排污企業應當保持監控設備正常運行,一旦發現設備故障或接到數據異常通知后,應安排工作人員及時到現場進行處理;在線監控設備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時,應對在線監控設備的故障原因、維修進度、及處理結果書面向相關部門匯報。
現場考察情況
設備指標規范 是 否
安裝位置規范 是 否
施工安裝規范 是 否
聯網情況
數據是否聯網 是 否
數據傳輸是否一致 是 否
驗收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