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船廠污水處理設備
船舶生活污水處理設備設計要求:
1、根據船員數量、衛生設施分布,可分區設置黑水收集及處理系統,分別收集和處理船上各廁所、單元式衛生間內的糞便污水、病房和醫務室內排出的廢水。經黑水處理裝置處理后的排放水滿足《73/78防治公約》的要求。
2、按照防污染公約的排放要求,距近陸地12nmile以外可以排放未經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因此,在距近陸地12nmile以外可以通過黑水處理裝置將未經處理的黑水直接排出船外。
3、考慮到部分水域、港口在經黑水處理裝置處理后的排放水,即使達到排放標準后也不允許排放的要求,可以將黑水通過通岸接頭排至碼頭接受設施,在港口外可以排至接受船。
造船廠污水處理設備
船廠污水水質特征
由于經預處理后的生產廢水水質一般要求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的三級標準,同時一般生產廢水污染物濃度較低,生活污水水量又很大,使混合后的船廠污水水質類似于生活污水水質,但各類污染物指標略低于生活污水。
船廠污水處理目標
我國現行的污水排放標準既有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又有部分省、市的地方標準,如上海、天津、廣東、遼寧等省市。
這些標準中規定直接排放水體的總磷控制標準均在1.0mg/L以下,一級標準更為嚴格,總磷控制標準在0.5mg/L以下。
國內船廠設置廠級污水處理站處理全廠污水的,全部直排附近水體,采用的工藝以降低污水的CODcr、BOD5為主,也有部分船廠污水處理站優先考慮脫氮,但同時實現脫氮處磷的幾乎沒有,因此在今后新建或改擴建船廠工程中,廠級污水處理站都要考慮生物或化學除磷,以控制出水中總磷濃度,限制磷的超量排放,船廠污水 除磷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就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