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中心化驗室污水處理設備原理
4、設計應遵循《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 14-87(1997)等有關規定。
4.1.4 調節池
1、醫院污水處理應設調節池。連續運行時,其有效容積按日處理水量的
30~40%計算。間歇運行時,其有效容積按工藝運行周期計算。
2、調節池宜分二組,每組按 50%的水量計算。
3、調節池應采用封閉結構,設排風口,防沉淀措施宜采用水下攪拌方式。
4、調節池產生污泥定期清淘,與污水處理產生污泥一同處理。
4.2 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
加強一級處理效果宜通過兩種途徑實現:對現有一級處理工藝進行改造以加
強去除效果和采用一級強化處理技術。
4.2.1 一級強化處理
體檢中心化驗室污水處理設備原理
醫院污水的一級強化處理一般采用混凝沉淀、過濾、氣浮等工藝。過濾的固
液分離方式需要反沖,操作管理較為復雜,而氣浮工藝中氣體釋放易導致二次污
染。所以醫院污水中一般采用混凝沉淀工藝。
醫院污水的一級強化處理宜采用混凝沉淀工藝。混凝、沉淀池應分二組,每
組按 50%的水量計算。
1、污水處理量小于 20m3/h 時,沉淀池宜設備化,可采用鋼結構或其他結構
形式的一體化設備,池形宜為豎流式或斜板沉淀池。當污水處理量大于 20 m3/h
時,沉淀池宜為鋼筋混凝土結構,池形宜為豎流式或平流式沉淀池。
2、當沉淀池體采用鋼結構時,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腐措施。
3、當采用斜板沉淀池,必須設置斜板沖洗設施。其他形式的沉淀池需采取
便于清理、維修的措施。
4、設計應遵循《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 14-87(1997 年版)等有關規定。
4.2.2 對現有一級處理工藝進行加強處理效果的改造
改造應根據實際情況,充分利用現有處理設施,對現有醫院中應用較多的化
糞池、接觸池在結構或運行方式上進行改造,必要時增設部分設施。醫院污水加氯間位置的選擇應根據醫院總體規劃、排出口位置、環境衛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