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廢氣處理設備 常州生產廠家
——————————————— ◆ 行業廢氣分析 ◆ ———————————————
>>皮革廢氣來源
合成革生產過程中廢氣的主要來源為有機溶劑的揮發:
(1) 樹脂及溶劑在配料、運輸、存放時的揮發;
(2) 涂覆或含浸等加工過程中有機物的揮發;
(3) 在烘箱加熱時有機物的揮發;
(4) 后處理過程中有機物的揮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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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廢氣成分
廢氣污染物同具體工藝、配方組成有關。對于一定工藝,配方往往可以更改,所以其產生的具體污染物也并不固定。生產過程中一般的污染物有:
①聚氨酯干法工藝:有機溶劑(DMF、甲苯、二甲苯、丁酮等)
②聚氨酯濕法工藝:有機溶劑(DMF)
③聚氯乙烯等相關工藝:增塑劑煙霧(鄰苯二甲酸二辛酯等)、氯乙烯、*、有機溶劑、鉛
④后處理工藝:有機溶劑(DMF、甲苯、二甲苯、丁酮、乙酸丁脂等)、顆粒物
⑤超纖工藝:有機溶劑(DMF、甲苯、二甲苯等)
———————————————◆ 處理效果標準 ◆———————————————
>>蘇州浩瑞成環保有限公司設計原則
(1)協助企業采用科學合理的收集方式,在達到收集效果的前提下,盡量減少氣量。
(2)積極穩妥地采用新技術、新設備,結合企業的現狀和管理水平采用*、可靠的污染治理工藝,力求運行穩定、費用低、管理方便、維護容易,從而達到*消除廢氣污染、保護環境的目的。(2015-01-01)
(3)妥善解決項目建設及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避免二次污染。
(4)嚴格執行現行的防火、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等國家和地方頒布的規范、法規與標準。
(5)選擇新型、高效、低噪設備、注意節能降耗。
(6)總平面布置力求緊湊、合理通暢、簡潔實用。盡量減小工程占地和施工難度。
(7)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設計規范、標準,重視消防、安全工作。(GB16297-1996)
(8)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要求對工業污染進行治理,充分發揮建設項目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工程范圍及標準
1、工程范圍
(1)設計方負責廢氣處理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以及相關管路的設計。
(2)設計方負責對業主單位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
(3)業主單位負責項目配套的公用工程,包括電源、水蒸氣、壓縮空氣、循環冷卻水等。
2、技術要求
(1)本工程不考慮征地,利用原廠用地,不能嚴重影響生產;
(2)采用成熟的廢氣處理工藝,要求技術安全可靠、經濟合理;
(3)副產品的處理,不應產生二次污染;
(4)所有的設備和材料是新的;
(5)觀察、監視、維修簡單;
(6)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
(7)節省能源、水和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