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催化燃燒裝置 催化燃燒工藝可以分為常規催化燃燒工藝和蓄熱催化燃燒工藝。在選擇催化燃燒工藝時應進行熱量平衡計算。當廢氣中含有的有機物燃燒后所產生的熱量可以維持催化劑床層自持燃燒時,應采用常規催化燃燒工藝;當廢氣中所含的有機物燃燒后所產生的熱量不能夠維持催化劑床層自持燃燒時,宜采用蓄熱催化燃燒工藝。
活性炭催化燃燒裝置
解吸后的有機物被濃縮(濃度比原來高幾十倍),送入催化燃燒室進行催化燃燒。在250~300℃的催化劑上進行催化氧化,使其轉化為無害的CO2和H2O并排放。當有機廢氣濃度達到2000ppm以上時,有機廢氣可在催化床內保持自燃,不需額外加熱,燃燒后的尾氣部分直接排入大氣,大部分的熱空氣被回收到吸附床上進行活性炭的解析和再生。再生后的活性炭可用于下一次吸附。該設備可在兩個氣路下連續工作。當工作量較大時,設置兩個吸附床交替使用。建立了催化燃燒室。
有機廢氣被其中一個活性炭吸附床吸附。當活性炭接近飽和時,吸附床兩端關閉的閥門同時關閉,即停止吸附工作,另一吸附床自動開啟,開始接管吸附工作。這樣,兩個吸附床的切換操作可以實現大工作量的連續工作。
在工業生產過程中,排放的有機尾氣通過引風機進入設備的旋轉閥,通過選轉閥將進口氣體和出口氣體*分開。氣體首先通過陶瓷材料填充層(底層)預熱后發生熱量的儲備和熱交換,其溫度幾乎達到催化層(中層)進行催化氧化所設定的溫度,這時其中部分污染物氧化分解;廢氣繼續通過加熱區(上層,可采用電加熱方式或天然氣加熱方式)升溫,并維持在設定溫度;其再進入催化層完成催化氧化反應,即反應生成CO2和H2O,并釋放大量的熱量,以達到預期的處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