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溫試驗主要用于評價在儲存、工作和拆裝操作期間,低溫條件對裝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性能的影響。確定低溫試驗順序,需遵循兩個原則:大限度地利用裝備的壽命期限和施加的環境應能大限度地顯示疊加效應。
低溫試驗設備包括試驗箱或試驗室,以及能夠使試樣周圍的空氣保持在所需要的低溫條件的降溫設備,使箱(室)空氣溫度均勻的空氣循環設備,連續地監控試驗條件的輔助儀器與記錄儀器。根據試驗目的、試驗性質、試驗的溫度要求與試樣的體積,所采用的制冷方式也不同。目前,采用的制冷方式有氟利昂制冷、氨制冷、空氣制冷和液氮冷卻等。箱式設備大部分采用氟利昂雙級壓縮和復疊式制冷方式。
只測:
溫度≥-70°C
容積:≤1500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