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分是制樣的關鍵程序,目的在于減少試樣量。試樣縮分可以用機械方法,也可用人工方法進行。人工方法本身可能造成偏倚,特別是當縮分煤量較大時。為減小人為誤差,應盡量使用機械方法縮分。
機械縮分方法
1.概述
機械縮分可對未經破碎的單個子樣、多個子樣或總樣進行,也可對破碎到一定粒度的試樣進行。縮分可采用定質量縮分或定比縮分方式。
縮分時,各次切割樣質量應均勻,為此,供人縮分器的煤流應均勻,切割器開口應固定,供料方式應使煤流的粒度離析減到小。
為zui大限度地減小偏倚,縮分時,第1次切割應在第1切割間隔內隨機進行。對第二和第三縮分器,后一切割器的切割周期不應和前一切割器切割周期重合
對于定質量縮分,切割間隔應隨被縮分煤的質量成比例變化,以使縮分出的試樣質量一定。
對于定比縮分,切割間隔應固定,與被縮分煤的質量變化無關,以使縮分出的試樣質量與供料質量成正比。
縮分設備應滿足以下要求:
a)切割器開口尺寸至少應為被切割煤標稱zui大粒度的3倍
b)有足夠的容量,能*保留試樣或使其*通過,試樣無損失或溢出;
c)不產生實質性偏倚,例如不會選擇性地收集(或棄去)顆粒煤或失去水分。必要時應為全封閉式,以防水分損失;
d)供料方式應使粒度離析達到小小;
e)每一縮分階段供人設備的煤流應均勻。
縮分機械應通過精密度檢驗和偏倚試驗方可使用,由縮分機械得到的煤樣的進一步編分,應使用二分器。
在下列情況下,應按GB/T19494.3所述方法對縮分機械進行精密度檢驗和偏倚試驗:a)新設計生產時;
b)新設備使用前;
c)關鍵部件更換后;
d)懷疑精密度不夠或有偏倚時。
2.單個子樣的縮分
2.1切割數:
一個子樣的切割數根據以下決定:
a)對定質量縮分,初級子樣的zui少切割次數為4,且同一采樣單元的各初級子樣的切割數應相等;
b)對定比縮分,一個平均質量初級子樣的zui少切割次數為4;
c)縮分后的初級子樣進一步縮分時,每一切割樣至少應再切割1次。
單個子樣的縮分和再縮分程序如圖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