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定型機廢氣處理設備 油煙凈化器
1、廢氣成分
定型機是紡織印染后整理的關鍵設備。在布料熱定型過程中溫度較高,因此定型機烘房中產生大量的高溫氣體,高溫氣體中含有有機油分、染料、染料助劑、潤滑油、纖維類顆粒物等污染物質。其主要成分為醛、酮、烴、脂肪酸、醇、酯、內酯、雜環化合物、芳香族化合物。
2、廢氣危害
定型機油煙廢氣吸入人體可以直接損害呼吸道粘膜,對人體呼吸道和肺部有一定的刺激作用,降低人體免疫功能,使人出現嗆咳、胸悶、氣短癥狀,氣道收縮,呼吸阻力增加。油霧揮發在大氣中不易溶于水,不會隨著雨水降落到地面,而將漂浮在空中,形成*的污染源。同時定型機油煙廢氣揮發在大氣中的分子團可吸入顆粒物成分很復雜,并具有較強的吸附能力,是多種污染物的"載體"和"催化劑",有時能成為多種污染物的集合體,它與其他可揮發性有機物一道,是空氣中光化學反應(污染)的源頭。
3、治理標準
嚴格說,定型機油煙廢氣達標排放目前尚無國家標準,2006年紹興市的"染整行動"為國內印染定型機廢氣治理提供了借鑒的案例。紹興縣對印染定型機廢氣治理設備的要求標準: 定型機廢氣治理設備安裝后,廢氣收集率應達到90%以上,總顆粒物的去除率應達到80%,油煙去除率應達到75%,對凈化處理后的廢水和廢油有二次污染的防治措施,廢油要能夠回收利用,要節能、無二次污染。 安徽合肥定型機廢氣處理設備 油煙凈化器
⊙2013年,紹興縣*對定型機廢氣治理再次提高要求,并發布地方標準《印染行業定型機廢氣排放限值》,該標準已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實施。標準規定:印染行業定型機廢氣允許排放顆粒物濃度不超30mg/m3,油煙濃度不超40mg/m3。
⊙2015年浙江省全國*發布地方標準《紡織染整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962-2015)并于同年4月1日實施,標準要求:紡織染整工業生產設施廢氣排放允許排放顆粒物濃度不超10mg/m3,染整油煙排放濃度不超10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