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醫療污水處理設備 優瑞特環保生產工藝
醫療污水是醫院在進行醫療活動中產生的廢水,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體──病菌、病毒和寄生蟲卵以及大量的有機溶劑等有害物質。醫療污水排放前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否則,這些水一旦流入河流,會對自然水體造成嚴重危害,影響群眾身體健康。
醫院污水中含有一些特殊的污染物,如藥物、消毒劑、診斷用劑、洗滌劑,以及大量病原性微生物、寄生蟲卵及各種病毒,如蛔蟲卵、肝炎病毒、結核菌和痢疾菌等。此外,在設有同位素診療室的醫院污水中還含鐳226、磷、金198、碘131等放射性物質。與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相比,它具有水量小,污染力強的特點。如任其排放,必然會污染水源,傳播疾病。
醫院污水處理主要包括污水的預處理、物化或生化處理和消毒三部分。為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二次污染,對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和廢氣也要進行處理。
一、預處理
醫院污水進行預處理的主要目的是去除污水中的固體污物,調節水質水量和合理消納糞便,利于后續處理。
1、化糞池
用于醫院污水處理的化糞池主要有普通化糞池和沼氣凈化池。
普通化糞池和沼氣凈化池的原理是通過沉淀的作用先將有機固體污染物截留,然后通過厭氧微生物的作用將有機物降解。沼氣凈化池處理效率優于普通化糞池。
化糞池的沉淀部分和腐化部分的計算容積,應按《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J15-88)。污水在化糞池中停留時間不宜小于36h。對于無污泥處置的污水處理系統,化糞池容積還應包括貯存污泥的容積。
2、預消毒池
預消毒的目的是降低污水中病原微生物的含量以減少操作人員受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機會。
(1)傳染病醫院病人的排泄物進行預消毒后排入化糞池。
(2)傳染病醫院污水在進入污水處理系統前必須預消毒,預消毒池的接觸時間不宜小于0.5小時。常用的消毒劑有次氯酸鈉、過氧乙酸和二氧化氯等,糞便消毒也可采用石灰。
(3)對于普通綜合醫院,可不設預消毒池。
(4)生化處理如采用加氯進行預消毒則需進行脫氯,或采用臭氧進行預消毒。
3、格柵
在污水處理系統或水泵前宜設置格柵,格柵井與調節池可采用合建的方式。
(1)傳染病醫院的格柵應選用自動機械格柵;在普通醫院宜選用自動機械格柵(小規模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手動格柵)。
(2)格柵井應密閉,設置通風罩,收集廢氣以進行集中處理;
(3)柵渣與污水處理產生污泥等一同集中消毒,外運焚燒。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4)設計應遵循《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 14-87(1997)等有關規定。
4、調節池
(1) 醫院污水處理應設調節池。連續運行時,其有效容積按日處理水量的30~40%計算。間歇運行時,其有效容積按工藝運行周期計算。
(2) 調節池宜分二組,每組按50%的水量計算。
(3) 調節池應采用封閉結構,設排風口,防沉淀措施宜采用水下攪拌方式。
(4) 調節池產生污泥定期清淘,與污水處理產生污泥一同處理。
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
加強一級處理效果宜通過兩種途徑實現:對現有一級處理工藝進行改造以加強去除效果和采用一級強化處理技術。
二、一級強化處理
醫院污水的一級強化處理一般采用混凝沉淀、過濾、氣浮等工藝。過濾的固液分離方式,需要操作管理較為復雜,而氣浮工藝中氣體釋放易導致二次污染。所以醫院污水中一般采用混凝沉淀工藝。
醫院污水的一級強化處理宜采用混凝沉淀工藝。混凝、沉淀池應分二組,每組按50%的水量計算。
1、污水處理量小于20m3/h時,沉淀池宜設備化,可采用鋼結構或其他結構形式的一體化設備,池形宜為豎流式或斜板沉淀池。當污水處理量大于20 m3/h時,沉淀池宜為鋼筋混凝土結構,池形宜為豎流式或平流式沉淀池。
2、當沉淀池體采用鋼結構時,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腐措施。
3、當采用斜板沉淀池,必須設置斜板沖洗設施。其他形式的沉淀池需采取便于清理、維修的措施。
4、設計應遵循《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 14-87(1997年版)等有關規定。
4.2.1對現有一級處理工藝進行加強處理效果的改造
改造應根據實際情況,充分利用現有處理設施,對現有醫院中應用較多的化糞池、接觸池在結構或運行方式上進行改造,必要時增設部分設施。
有改建場地時,可將調節池用作沉淀池,在化糞池旁增設調節池。
場地不足時可在地面上增設混凝沉淀池。
三、生物處理
醫院污水采用生物處理,一方面是降低水中的污染物濃度,達到排放標準;另一方面可保障消毒效果。生物處理工藝主要有活性污泥法、生物接觸氧化法、膜生物反應器、曝氣生物濾池和簡易生化處理等。
1. 工藝特點
活性污泥工藝的優點是對不同性質的污水適應性強,建設費用較低。
活性污泥工藝的缺點是運行穩定性差,容易發生污泥膨脹和污泥流失,分離效果不夠理想。
2. 設計參數
(1)曝氣池和二沉池設計遵循《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 14-87(1997)有關規定;
(2)曝氣池污泥負荷根據出水有機物和氨氮要求,需要時應滿足硝化要求。
3.適用范圍
傳統活性污泥法適用于800床以上水量較大的醫院污水處理工程。對于800床以下、水量較小的醫院常采用活性污泥法的變形工藝——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
SBR工藝是活性污泥法的一種變型。SBR按周期循環運行,每個周期循環過程包括進水、反應(曝氣)、沉淀、排放和待機五個工序。SBR單個周期的進水、反應、沉淀、排放和待機都是可以進行控制的。每個過程與特定的反應條件相(混合/靜止,好氧/厭氧),這些反應條件促進污水物理和化學特性有選擇的改變。
SBR工藝具有流程簡單、管理方便、基建投資省、運行費用較低、處理效果好及設備國產化程度高等優點。
4.3.2生物接觸氧化工藝
生物接觸氧化工藝采用固定式生物填料作為微生物的載體,生長有微生物的載體淹沒在水中,曝氣系統為反應器中的微生物供氧。由于生物接觸氧化法的微生物固定生長于生物填料上,克服了懸浮活性污泥易于流失的缺點,在反應器中能保持很高的生物量。
1. 工藝特點
(1)生物接觸氧化法擊負荷和水質變化的耐受性強,運行穩定。
(2)生物接觸氧化法容積負荷高,占地面積小,建設費用較低。
(3)生物接觸氧化法污泥產量較低,無需污泥回流,運行管理簡單。
(4)生物接觸氧化法有時脫落一些細碎生物膜,沉淀性能較差的造成出水中的懸浮固體濃度稍高,一般可達到30mg/L左右。
2. 設計參數
(1)生物接觸氧化池的填料應采用輕質、高強、防腐蝕、易于掛膜、比表面積大和空隙率高的組合體。
(2)生物接觸氧化法已在實際中*應用,有關工藝參數見《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 14-87(1997年版)等相關的設計手冊。
敦煌醫療污水處理設備 優瑞特環保生產工藝
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廠家項目質量管理制度
(1) 施工技術準備管理
1) 開工前必須進行圖紙會審,要做好會審記錄,并作為指導施工和竣工交工資料之一,不得缺少。
2) 工程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作好交底記錄,不進行技術交底的不準開工。
3) 試驗檢驗部門要及時、準確地提供原材料試驗或檢驗報告,經技術主管審核后,方可發出。不能單獨進行試驗、檢驗的項目要及時委托有關部門進行檢、試驗。
4) 重大質量事故處理,要經技術部門或技術負責人核發,未經技術審批的,不得私自處理。
(2) 原材料及半成品質量管理
1) 工程所用物資,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對工程(產品)質量的重要度分級原則,確定檢、試驗計劃及檢驗方法。
2) 設備、材料進廠后,應按規格、品種、牌號堆放,并按《質量手冊》的規定進行標識、檢驗。未經進貨檢驗或未經檢驗合格的物資不得投入使用。
3) 不得采用無合格證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內部加工制造的成品和半成品不合格者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3) 施工及加工制作質量管理
1)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加工工藝是工程(產品)質量在施工,加工制造過程中的技術措施和組織保障。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方案,構件加工必須制定加工工藝。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加工工藝必須經技術主管批準后方可實施。
2)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加工工藝,施工人員必須遵守,任何人不得修改。
3) 加強文明施工,文明生產,加強對產品的保護,愛護自己的勞動成果,凡是破壞產品,破壞產品外觀質量者,要給以重罰。
4)加強施工、生產管理,施工人員必須按施工程序或生產工藝程序施工、生產。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交給下道工序施工。
5) 關鍵工序和特殊部位要按有關作業指導書進行操作;要求持證上崗操作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應崗位的合格證書方可上崗。
6) 嚴格實施過程控制,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交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要保證上道工序成果,形成產品后要采取保護措施,保證產品外觀質量。
7) 施工管理人員應及時收集各種質量記錄并要求完整、準確,且與工程同步,不得弄虛作假。
8) 施工人員必須嚴格地執行國家、部頒布的現行標準、操作規程及本單位《作業指導書》,按圖紙及技術文件組織施工,不得隨意修改或不執行。
(4) 技術質量管理
1) 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圖紙自審會審,要做好會審記錄,圖紙會審記錄是竣工交工資料之一,不得缺少。
2) 工程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作好交底記錄,不進行技術交底的不準開工。
3) 試驗、檢驗部門要及時、準確地提供原材料試驗或檢驗報告,試驗或檢驗報告要由技術主管審核后,方可發出。
4) 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方案要經技術部門或技術負責人核發審批,不得私自處理。
5) 計量器具按規定送國家技術*檢定,未經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不準使用。
(5) 質量統計管理
各工程作業隊,每月按分項工程及時進行評定,一式二份報工程項目質量安全部一份,交作業層質量管理人員一份,項目質量安全部匯總后上報十九冶質量檢查處。
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上報方法同分項工程。
(6) 質量評定管理
1) 工程開工時,作業隊應按標準劃分分項、分部單位工程,單位工程評定要報工程項目質量安全部審核,核準后的單位工程評定作為竣工交工的依據。
2) 工程質量評定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標準進行,沒有涉及到的內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規定進行評定。
(7) 質量事故管理
1) 工程質量事故的分級處理,應按《質量手冊》及相關程序文件進行。
2) 處理質量事故實行“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不接受教育不提高質量意識不放過;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
3) 重大質量事故要及時處理,處理方案報技術主管審批,在報設計部門審批,方可實施。
4) 質量事故處理要進行質量檢查簽證,返工處理的重大質量事故要重新進行質量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