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稱重傳感器要求從兩個方面檢驗傳感器的蠕變誤差:其一是蠕變:在5-10秒時間無沖擊地加上額定負荷,在加荷后5-10秒讀數,然后在30分鐘內按一定的時間間隔依次記下輸出值。其二是蠕變恢復:盡快去掉額定負荷(在5-10秒時間內),卸荷后在5-10秒內立即讀數,然后在30分鐘內按一定的時間間隔依次記下輸出值。
一進口稱重傳感器
制造廠一般會根據稱重傳感器的受力情況、功用政策、設備方法、結構型式、彈性體的資料等特征規矩稱重傳感器的適用計劃,比如鋁式懸臂梁稱重傳感器適用于計價秤、平臺秤、案秤等,鋼式懸臂梁稱重傳感器適用于料斗秤、電子皮帶秤、分選秤等,鋼質橋式稱重傳感器適用于軌道衡、汽車衡、天車秤等,柱式稱重傳感器適用于汽車衡、動態軌道衡、大噸位料斗秤等。
傳感器的準確度等級包括稱重傳感器的非線性、蠕變、重復性、滯后、靈敏度等技術政策。在選用的時分不應當盲目尋求高等級的稱重傳感器,應當考慮電子衡的準確度等級和本錢。一般情況下,選用稱重傳感器的總精度為非線性、不重復性和滯后三項政策的之和的均方根值略高于秤的精度。
選用的稱重傳感器須滿足表面輸入靈敏度的央求,須可以與所選表面匹配,滿足整臺電子秤準確度的央求。一臺電子秤首要是由機械組織、稱重傳感器、表面三有些構成,在對稱重傳感器準確度選擇的時分,應使稱重傳感器的準確度略高于理論核算值,因為理論一般遭到客觀條件的束縛,如機械結構的強度、表面的功用、秤的工作環境惡劣程度等要素都直接影響到秤的準確度。因此要從各方面行進央求,統籌經濟效益,確保抵達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