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中科新藍生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廢氣處理、粉塵治理、廢水處理、噪音治理工程設備的研發、生產、安裝、售后服務為一體的綜合型環保污染治理高科技企業。公司產品適用于家私業、木制品行業、制鞋業、化工業、飼料廠、電子業等各行業環境治理,可針對客戶的不同需求,設計出讓客戶滿意的環境治理方案,至今已為數百家企業解決了環保污染問題。
關于東莞辦理排污許可證簡介:
《排污許可證》是《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的簡稱。在《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國家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排放廢氣、廢水、產生環境噪聲污染和固體廢物的行為實行許可證管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應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在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流域、海域、區域,對排污者有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要求的,該指標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之中。排污者排放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排污者,不得排放污染物。東莞排污證的持有者,必須按照許可證核定的污染物種類、控制指標和規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催化燃燒是放熱反應,放熱量的大小取決于有機物的種類及其含量。如能依靠廢氣燃燒的反應熱維持催化燃燒過程持續進行是經濟的操作方法。而能否以自熱維持體系的正常反應則取決于燃燒過程的放熱量、催化劑的起燃溫度、熱量回收率、廢氣的初始溫度等條件。催化劑相應的起燃溫度分別為200℃、250℃、300℃;廢氣的初始溫度分別為30℃和150℃。廢氣的初始溫度越高,廢氣中有機物的濃度越高,實現自熱運轉的可能性越大。而工業有機廢氣中5000mg/m3左右的有機物殘留量是常見的,只要熱交換器的換熱效率能達到50%-60%就可利用熱交換器回收燃燒反應熱來維持催化燃燒的持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