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熱鍋爐煙氣在線連續監測分析儀
一是大氣環境質量持續向好。2019年,全區12盟市所在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89.6%,重度污染以上天數比例為0.9%。污染物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2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為(PM10)6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為(SO2)1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為(NO2)23微克/立方米,臭氧為(O3)137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為(CO)1.2毫克/立方米,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年二級濃度限值。與上年相比,12個盟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下降0.1個百分點,重污染以上天數比例下降0.6個百分點,細顆粒物(PM2.5)和一氧化碳(CO)同比持平,二氧化硫(SO2)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分別下降6.2和11.6個百分點,二氧化氮(NO2)和臭氧(O3)分別上升9.5和2.2個百分點。
2019年,12個盟市中,阿拉善盟、鄂爾多斯市、烏蘭察布市、錫林郭勒盟、赤峰市、興安盟及呼倫貝爾市7個盟市空氣質量綜合評價達標,較2018年新增了1個達標盟市。
2019年,在剔除沙塵天氣影響后,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2019年我區環境情況質量相對較差的3個盟市依次是包頭市、呼和浩特市和烏海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3個盟市依次是錫林郭勒盟、呼倫貝爾市和興安盟。
2019年,在剔除沙塵天氣影響后,全區12盟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為92.6%,重度污染以上天數比例為0.3%。污染物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2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為(PM10)54微克/立方米,均達標。與上年相比,12個盟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下降1.7個百分點,重度污染以上天數比例上升0.25個百分點,細顆粒物(PM2.5)上升4個百分點,可吸入顆粒物(PM10)下降3.6個百分點。
剔除沙塵天氣影響后,我區PM2.5未達標的10個盟市(指我區除錫林郭勒盟、鄂爾多斯市外的10個盟市)PM2.5年均濃度為28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下降28.2%,達到下降11.8%的國家約束性考核指標要求;12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為89.6%,高于83.5%的國家約束性考核指標要求。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未達到自治區下達的環保約束性考核指標要求。
二是水環境質量穩定改善。列入考核的52個國控斷面優良水體比例為63.5%,同比上升9.7個百分點;劣Ⅴ類水體比例為5.8%,達到國家下達的環保約束性考核指標;42個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81%。“一湖兩海”治理取得積極成效,烏梁素海整體水質由劣Ⅴ類穩定提高到Ⅴ類、局部優于Ⅴ類,呼倫湖、岱海水質除化學需氧量和氟化物外,其他指標均達到地表水Ⅴ類及以上標準,湖面面積均穩定保持在合理區間內。黃河流域實際監測的36個斷面中優良水體比例為69.4%,同比提高10.8個百分點;劣Ⅴ類水體比例為11.1%,同比下降6.1個百分點。
三是土壤環境質量總體安全。國控土壤基礎點位達標率為98.1%,納入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22009個土壤監測點位安全利用率為98%以上,全區土壤環境質量整體良好。
二、2019年生態環境保護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2019年,全區生態環境系統在自治區黨委、的堅強下,緊緊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這一主線,牢牢抓住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這一核心,上下團結一心,牢記職責使命,勇于擔當作為,奮力攻堅克難,生態環境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實現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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