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稱重傳感器 如果是不可調的舊式顯示儀表,會因為換成載荷較大的傳感器,輸出的微伏/分度信號變小,不能滿量程輸出、顯示,撥碼調整達不到目的而不能使用;如果是量程可調的稱重顯示儀表(如8140系列),換成載荷較大的傳感器后,則可通過設定量程,按說明書調試使用。同時應注意,如果傳感器的額定載荷過大,輸出的微伏/分度信號過小,容易降低秤的靈敏度。
防爆稱重傳感器
要求從兩個方面檢驗傳感器的蠕變誤差:其一是蠕變:在5-10秒時間無沖擊地加上額定負荷,在加荷后5-10秒讀數(shù),然后在30分鐘內按一定的時間間隔依次記下輸出值。其二是蠕變恢復:盡快去掉額定負荷(在5-10秒時間內),卸荷后在5-10秒內立即讀數(shù),然后在30分鐘內按一定的時間間隔依次記下輸出值。
一般應使稱重傳感器在其30%~70%量程內工作。但對于一些在運用過程中存在較大沖擊力的衡器,如動態(tài)軌道衡、動態(tài)汽車衡、鋼材秤等,在選用稱重傳感器時,一般要拓展其量程,使稱重傳感器在其量程的20%~30%以內工作,使稱重傳感器的稱量儲藏量程增大,以確保稱重傳感器的運用安全和壽數(shù)。稱重傳感器型式的選擇首要取決于稱量的類型和設備空間,確保設備適宜,稱量安全可靠;另一方面,要考慮稱重傳感器制造廠的建議。
制造廠一般會根據(jù)稱重傳感器的受力情況、功用政策、設備方法、結構型式、彈性體的資料等特征規(guī)矩稱重傳感器的適用計劃,比如鋁式懸臂梁稱重傳感器適用于計價秤、平臺秤、案秤等,鋼式懸臂梁稱重傳感器適用于料斗秤、電子皮帶秤、分選秤等,鋼質橋式稱重傳感器適用于軌道衡、汽車衡、天車秤等,柱式稱重傳感器適用于汽車衡、動態(tài)軌道衡、大噸位料斗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