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槽式減壓閥介紹:
用于生活給水、消防給水及其他工業給水系統。可根據現場需要設定閥后壓力。溝槽先導可調式減壓閥控制和維持一個預設,減少下游(出口)壓力使主閥節流和維持所需的減壓不管變化的需求和上游(入口)的水壓。
主水減壓閥的節流位置是由一個可調節的導向閥與針形閥一起操作來控制。先導閥感應下游(出口)壓力,并立即發生反應,重新定位其活塞的出口壓力趨向于增加或減少具有不同的需求。 在先導閥活塞的節流位置的變化會導致在流量控制水的變化從而改變主閥的隔膜上方的壓力,從而使主閥重新定位的隔膜組件和節流,以保持所希望的預置降低出口壓力。
符合下列條件時,消防給水系統應分區供水:
1:系統工作壓力大于2.40MPa;
2:消火栓栓口處靜壓大于1.0MPa;
3:自動水滅火系統報警閥處的工作壓力大于1.60MPa或噴頭處的工作壓力大于1.20MPa。
6.2.2分區供水形式應根據系統壓力、建筑特征,經技術經濟和安全可靠性等綜合因素確定,可采用消防水泵并行或串聯、減壓水箱和減壓閥減壓的形式,但當系統的工作壓力大于2.40MPa時, 應采用消防水泵串聯或減壓水箱分區供水形式。
3:每一供水分區應設不少于兩組減壓閥組,每組減壓閥組宜設置備用減壓閥;
4:減壓閥僅應設置在單向流動的供水管上,不應設置在有雙向流動的輸水干管上;
5:減壓閥宜采用比例式減壓閥,當超過1.20MPa時,宜采用先導式減壓閥;
6:減壓閥的閥前閥后壓力比值不宜大于3:1,當一級減壓閥減壓不能滿足要求時,可采用減壓閥串聯減壓,但串聯減壓不應大于兩級,第二級減壓閥宜采用先導式減壓閥,閥前后壓力差不宜超過0.40MPa;
溝槽式減壓閥調節方法:
1.溝槽先導可調式減壓閥主閥上紅色針閥開度為1/4圈,溝槽先導可調式減壓閥處于全開位置。
2.溝槽先導可調式減壓閥閥前的初始運行閘閥應打開慢點慢點,不要一下子全部打開,如果發現,當閥前閥不減壓時,將閘閥關閉,閥后水放掉出,然后慢慢地從進口供水,你可以減壓了!
3.調節壓力時閥后閘閥處于關閉,靜壓下調節。將先導閥的調節螺釘順時針增加,對閥后的壓力。逆時針旋轉閥后的壓力降低,調整所需壓力的鎖母的鎖定。如果壓力調節器超過所需值,需要將壓力降低閥后,由低上坡重新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