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型升降泛光燈 移動式照明燈使用說明
充電時,把探照燈的交流插頭*推出,直接插入AC90~240V電源插座上,相應充電指燈亮,表示探照燈處于充電狀態,充足電約15個小時。
推動開關即可控制燈強光與弱光及開或關。
將開關推到一檔的位置時.充滿電可連續使用17個小時。將開關推到二檔位置時充滿電可連續使用5個小時.
將開關推到一檔的位置時將會點亮7個LED。將開關推到二檔位置時將會點亮23個LED。
在使用過程中,當LED燈泡亮暗淡時,電池趨于*放電狀態,此時,為保護電池,應停止使用,并必須及時充電(不應在LED燈泡無光時才充電,這時電池極易損壞失效)。
探照燈應經常充電使用,請勿長擱置。如不經常使用,請每存放三個月內補充電一次約10個小時以上,否則會降低電池壽命。
安全事項:
充電電源及插座安裝應符合安全規范。
產品充電燈頭朝下。
產品充電時切勿使用,以免燒壞LED燈泡或電源內部充電部件。
探照燈頭不要直照眼睛,以免影響視力。(小孩應在大人指導下使用)
勿讓本品淋雨或受潮。
每次充電時請遠離易燃易爆物品,充電時間長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建議在白天進行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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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輕型升降泛光燈 移動式照明燈遵循國家行業執行標準:GB7000.13-1999。確屬本公司產品質量問題,自購置之日起保修期為3個月。(非正常使用而致使產品損壞、燒壞的,不屬保修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