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金結構鋼:
在碳素結構鋼的基礎上加人適當的合金元素,主要用于制造截面尺寸較大的機械零件的鋼。具有合適的淬透性,經相應熱處理后有較高的強度、韌性和疲勞強度,較低的脆性轉變溫度。這類鋼主要包括調質鋼、表面硬化鋼和冷塑性成型鋼。
2、20MnV鋼材,屬于合金結構鋼。
3、 統一數字代號: A01202執行標準: GB/T 3077-1999 (代替 GB/T 3077-1988 )
4、20MnV交貨狀態:以熱處理(正火、退火或高溫回火)或不熱處理狀態交貨,具體交貨狀態應在合同中注明。
5、20MnV合金結構鋼性能與用途分析:
20MnV鋼材強度、塑性、韌性及淬透性均要比20Mn2鋼好。20MnV合金鋼相當于20CrNi鋼,可用于制造鍋爐、高壓容器及管道等。
20MnV合金結構鋼的強度、塑性、韌性及淬透性均比20Mn2鋼為好,鋼在油中臨界淬透直徑達7~14mm,可切削性尚好,滲碳時晶粒長大傾向小,但熱處理時有回火脆性。此鋼作滲碳用鋼時,滲碳后可直接淬火,不需要經二次淬火來改善心部組織,可代替20Cr、20CrNi鋼。20MnV鋼也有 一定的熱強性,焊接性又好。
6、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①熱軋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許偏差應符合GB/T 702的有關規定,具體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②鍛制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許偏差應符合GB/T 908的有關規定,具體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③其他截面形狀鋼材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許偏差應符合相應標準或供需雙方協議的規定,具體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7、20MnV的化學成分: (質量分數)(%)
C | Si | Mn | V |
0.17~0.24 | 0.17~0.37 | 1.30~1.60 | 0.07~0.12 |
S | P | Cr | Ni | Cu |
允許殘余含量≤0.35 | 允許殘余含量≤0.30 | 允許殘余含量≤0.30 | 允許殘余含量≤0.30 | 允許殘余含量≤0.30 |
8、20MnV的熱處理:
試樣毛坯尺寸mm | 熱處理 | ||||
淬火 | 回火 | ||||
加熱溫度,℃ | 冷卻劑 | 加熱溫度℃ | 冷卻劑 | ||
*次 | 第二次 | ||||
15 | 880 | —— | 水、油 | 200 | 水、空 |
注:表中所列熱處理溫度允許調整范圍:淬火±15℃,低溫回火±20℃,高溫回火±50℃。
9、20MnV的力學性能:
抗拉強度σb(MPa) | ≥785 |
屈服強度σs (MPa) | ≥590 |
斷后伸長率δ5 (%) | ≥590 |
斷面收縮率 ψ (%) | ≥40 |
沖擊吸收功Akv (J) | ≥39 |
沖擊韌性值 αkv (J/cm) | ≥69 |
鋼材退火或高溫回火狀態布氏硬度HB100/3000 | ≤187 |
注:拉伸試驗時試樣鋼上不能發現屈服,無法測定屈服點σs情況下,可以測規定殘余伸長應力σr0.2
10、20MnV的應用范圍:
可在450~ 475°C的溫度范圍內用來制作鍋爐、高壓容器、大型高壓管道等較高載荷的焊接結構件。此外,還可用于冷拉、冷沖壓零件,如活塞銷、齒輪等。這種鋼經調質后用于制造承受中等負荷及中等速度工作的機械零件,如汽車的轉向節、后半軸以及機床上的齒輪、軸、蝸桿、花鍵軸、等;經淬火及中溫回火后用于制造承受高負荷、沖擊及中等速度工作的零件,如齒輪、主軸、油泵轉子、滑塊、套環等;經淬火及低溫回火后用于制造承受重負荷、低沖擊及具有耐磨性、截面上實體厚度在25mm以下的零件,如蝸桿、主軸、軸、套環等;經調質并高頻表面淬火后用于制造具有高的表面硬度及耐磨性而無很大沖擊的零件,如齒輪、套筒、軸、主軸、曲軸、心軸、銷子、連桿、螺釘、螺帽、進氣閥等。此外,這種鋼又適于制造進行碳氮共滲處理的各種傳動零件,如直徑較大和低溫韌性好的齒輪和軸。用于制造鍋爐、高壓容器、大型高壓管道等;也可用作沖壓用鋼,如自行車鏈條、活塞銷、齒輪等;還可用于制造直徑不大于20mm的礦用鏈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