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地埋式污水處理一體化設備
污水處理設備總體要求
1、一般規定
1.1 醫院污水處理工程設計應遵循以下原則:
(1)全過程控制,減量化原則;
(2)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就地達標原則;
(3)風險控制,無害化原則。
1.2 醫院污水處理工程的建設規模,應考慮醫院發展統籌規劃,近、遠期結合,以近期為主。
1.3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應采用成熟可靠的技術、工藝和設備。
1.4醫院污水處理構筑物應按兩組并聯設計。
1.5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排水宜采用重力流排放,必要時可設排水泵站。
1.6醫院污水處理構筑物應采取防腐蝕、防滲漏、防凍等技術措施,各種構筑物宜加蓋密閉,并設通氣裝置。
1.7處理構筑物應考慮排空設施。
1.8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污染物排放應滿足GB18466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有關要求。
1.9醫院污水處理過程產生的污泥、廢渣的堆放應符合《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HJ/T177-2005及HJ/T 276-2006的有關規定。滲出液、瀝下液應收集并返回調節池。
1.10醫院污水處理工程以采用低噪聲設備和采取隔音為主的控制措施,輔以消聲、隔振、吸音等綜合噪聲治理措施。醫院污水處理工程場界噪聲應符合GB 3096 和GB 12348 的規定,建筑物內部設施噪聲源控制應符合GBJ87 中的有關規定。
1.11應保持醫院污水處理工程場界內環境整潔,無污泥雜物遺灑、污水橫流等臟亂現象,采取滅蠅、滅蚊、滅鼠措施,做到清潔整齊,文明衛生。
2、工程構成
2.1醫院污水處理工程一般由主體工程、配套及輔助工程組成。
2.2主體工程主要包括醫院污水處理系統、污泥處理系統、廢氣處理系統等。醫院污水處理系統主要包括預處理、一級處理、二級處理、深度處理和消毒處理等單元。
2.3配套及輔助工程主要包括電氣與自控、給排水、消防、采暖通風、道路與綠化等。
3、選址及總平面布置
3.1醫院污水處理工程的選址及總平面布置應根據醫院總體規劃、污水排放口位置、環境衛生要求、風向、工程地質及維護管理和運輸等因素來確定。
3.2醫院污水處理構筑物的位置宜設在醫院主體建筑物當地夏季主導風向的下風向。
3.3在醫院污水處理工程的設計中,應根據總體規劃適當預留余地,以利擴建、施工、運行和維護。
3.4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應有便利的交通、運輸和水電條件,便于污水排放和污泥貯運。
3.5傳染病醫院污水處理工程,其生產管理建筑物和生活設施宜集中布置,位置和朝向應力求合理,且應與污水處理構、建筑物嚴格隔離。
3.6醫院污水處理工程與病房、居民區等建筑物之間應設綠化防護帶或隔離帶,以減少臭氣和噪音對病人或居民的干擾。
污水處理程度和系統
污水處理的目的在于合理的解決營區污水的管理、處理和利用問題,應根據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污水水質、排放水體功能與流量、污水出路和水量等因素確定應達到的處理程度。污水處理zui主要目的是使處理后出水達到一定的排放要求,既*,又要充分利用水體自凈能力,以節省費用。
另外隨著水資源危機加劇和用水量增加,污水處理應考慮回用問題。鑒于我國水環境和水資源現狀,在缺水地區污水處理應考慮再生回用。在考慮污水處理方案時,首先須確定污水應達到的程度,一般分為三級處理。
設計原則
1、與國家和駐地的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相協調。
2、有市政管網或相應治理設施可以依托的,應優先考慮接入相應設施,一般不獨立建站。
3、堅持污染源治理與生態環境建設同步發展。
4、堅持統分結合。對于單位比較集中的、污水易于收集的污水治理,應依托條件較好的單位統一建站;對無管網或治理設施依托且污水排放量較大的獨立單位,可以單獨建站;對單位內存在特種廢水污染源的,應對其進行相應處理后,方可進入集中污水處理站。
5、污水治理工藝應當技術、運行可靠、管理方便、操作簡便、運行成本低。
6、必須遵循國家有關法規和技術規范,符合單位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質特點。
格柵除污機的運行維護
①設備安裝時,應注意調整好固定件和移動件(如導軌與滑塊)的間隙,保證除污耙的上下動作順利。調整好各行程開關及撞塊的位置,確定時間繼電器的時間間隔等,使設備按設計規定的程序完成整套循環動作。
②調稚正常后,空載試運轉數小時,*后才能進水投入運行。
③電動機、減速器及軸承等各加油部位應按規定加換潤滑油、脂。如使用普通鋼絲繩應定期涂抹潤滑脂。
④定期檢查電動機、減速器等運轉情況,及時更換磨損件,鋼絲繩斷股超過規定允許范圍時應隨時更換。同時應確定大、中修周期,按時保養。
⑤經常檢查撥動支架組件是否靈活,及時排除夾卡異物,檢查各部件螺絲是否松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