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微動力污水處理設備
華東地區新農村太陽能微動力污水處理設備
太陽能污水處理系統是由太陽能光板、支架、逆變器、蓄電池、電氣控制柜、污水處理系統等組成。現在污水處理完后。存在一個用電運行維護等問題,導致很多污水處理廠都閑置未實際啟用,太陽能是將太陽能轉化為電能供污水處理系統使用,多余的電存儲與蓄電池中。
太陽能微動力污水處理設備設備特點
1.太陽能光伏電池。采用單晶硅或多晶硅電池,電池大輸出功率不小于600W,功率誤差要求在±3%以內;電池光電轉換率大于16%;電池輸出功率在10年內大于90%,25年內大于80%;正常使用情況下,產品壽命要求大于20年。
2.蓄電池。設備蓄電池要求配備太陽能蓄電池;蓄電池容量不小于1200AH,能滿足系統在7天連續陰雨天運行要求;蓄電池使用壽命不低于6年。
3.曝氣系統。設備曝氣量要求每小時不低于8.0m3,每天曝氣量不小于160m3;曝氣壓力能滿足在水下2.5米處工作要求。
4.設備控制系統。對蓄電池的過充和過放有保護功能,有熱補償功能;對光伏板有防止逆流放電功能;對逆變器有保護及自動重啟功能;對負載有保護及智能分配功能;
5.通訊和管理。設備有遠程通訊功能,具備自我故障診斷并及時遠程報警功能;每日運行情況自動回復功能;遠程控制功能等。
太陽能微動力污水處理設備采用單晶硅或多晶硅電池,電池大輸出功率不小于400W,功率誤差要求在±3%以內;電池光電轉換率大于16%;電池輸出功率在10年內大于90%,25年內大于80%;正常使用情況下,產品壽命要求大于25年。 2.蓄電池。設備蓄電池要求配備太陽能蓄電池;蓄電池容量不小于800AH,能滿足系統在7天連續陰雨天運行要求;蓄電池使用壽命不低于6年。 3.曝氣系統。曝氣量要求每小時不低于5.0m3,每天曝氣量不小于100m3;曝氣壓力能滿足在水下2.0米處工作要求。 4.設備控制系統。對蓄電池的過充和過放有保護功能,有熱補償功能;對光伏板有防止逆流放電功能;對逆變器有保護及自動重啟功能;對負載有保護及智能分配功能。 5.通訊和管理。設備有遠程通訊功能,具備自我故障診斷并及時遠程報警功能;每日運行情況自動回復功能;遠程控制功能等。
華東地區新農村太陽能微動力污水處理設備具有下列特點:
(一)采用太陽能綠色能源,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光電一體化技術的運用,采用太陽能提供動力,無需用電,幾乎無運行費用,同時,保證系統*穩定運行,通過與電網的有效結合,削峰填谷,既符合政策導向,又實現運行成本小化。
(三) 增加了回流與曝氣,具有脫氮除磷功能,出水水質好。
(四)采用了A2/O工藝。可計入國家節能減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