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背景
水是人類生存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需求,飲用水衛生安全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社會的繁榮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是大的民生工程。
2006年底,衛生部會同國標委、原建設部、*、*、環保部完成了對1985年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修訂工作,并正式頒布了新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新國標*明確提出生活飲用水的定義:供人日常生活的飲水和生活用水。尤其是明確指出了生活用水也應符合標準。有資料表明,人體通過皮膚接觸所吸收的水中物質的含量占到了水中物質總含量的60%左右,而通過飲用吸收的量則只占了20%或30%,也就是說,如果*接觸不安全的水,對人體的健康是有一定影響。而這一點是人們*以來一直所嚴重忽略的。
2009年下半年,為了“大致搞清”全國城市飲用水的水質狀況,*水質中心作了一次全國普查:抽檢范圍擴大到縣城以上的全部城市;交叉檢測;這次普查覆蓋了全國4000多家縣級以上城市自來水廠,得出了較為接近真相的飲用水質數據。普查結果顯示有1000家以上城市自來水廠出廠水水質不合格。有專家估計,實際合格率也就是50%左右。另有數據顯示,內地尚無一個城市實現直飲水,全國縣以上4000多家自來水廠中,98%仍使用傳統水處理工藝;城市供水管網質量普遍低劣,不符合國標的灰口鑄鐵管占50.80%;老舊管網漏水嚴重,經常爆管,二次污染嚴重。城市水廠都是如此,上萬座供應鄉鎮的小自來水廠,自然工藝更加落后、安全更無保證。
有機污染和重金屬污染,取代微生物污染成為目前飲用水的大危害。2009年的普查發現,以地表水為水源的自來水廠不合格,主要原因恰恰是有機化合物總量超標。而以地下水為水源的水廠,不少也出現了氟、砷、鐵、錳等超標。即使是飲用水突發性污染多次成為關注焦點,其頻率也很可能被低估。近幾年發生的幾起重金屬污染事件,如2008年株洲、湘潭鎘污染事件,2012年2月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江蘇鎮江*污染事件每次都是偶然發現。兩次定期檢測之間發生的突發污染,往往無法察覺。
1.2 生活飲用水標準的情況
一、政策性文件
- 《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規劃》;
-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檢測中心建設導則》;
- 《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檢測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
二、技術性文件
- 《村鎮供水工程技術規范》
-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檢測中心建設導則》
-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
-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GB/T 5750-2006)
-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 《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93)
- 《水利質量檢測機構計量認證評審準則》(SL309-2007)
-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檢測中心建設導則》
1.3 生活飲用水標準的解讀
1.3.1 新國標的出臺
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委于2006年12月29日聯合發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以下簡稱新國標),該標準屬于國家標準,具有強制性,自2007年7月1日起實施。這是該標準自1985年*發布后的*次修訂,總指標從以前的35項增加到106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