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炭分析儀器量熱儀
公司生產的煤炭化驗設備系列產品有:量熱儀系列、測硫儀系列、揮發份系列、測氫儀系列、工業分析儀系列、水分測定儀系列、灰熔點測定儀系列、粘結指數、膠質層、制樣破碎縮分設備、等煤質化驗儀器設備。
河南煤炭分析儀器量熱儀
公司生產的多項產品以成熟的生產工藝、*的加工制作技術、完備的檢測手段成為國內研制生產銷售煤質分析儀器及配套設備的專業化企業。
河南煤炭分析儀器量熱儀
煤炭發熱量的測定步驟
⑴在燃燒皿中稱取粒度小于0.2mm空氣干燥煤樣0.9~1.1g(稱準至0.0002g)。對燃燒時易于飛濺的煤樣,可先用已知質量的擦鏡紙包緊,或先在壓餅機中壓餅并切成2~4mm的小塊使用。不易燃燒*的煤樣,可先在燃燒皿底鋪上一層石棉墊,或在皿底鋪上一層石棉絨,用手指壓實。石英燃燒皿不需任何襯墊。如仍燃燒不*,可提高充氧壓力至3.0~3.2MPa;或用已知質量和發熱量的擦鏡紙包裹稱好的煤樣并用手壓緊,然后放入燃燒皿中。
⑵取一段已知質量的點火絲,把兩端分別接在兩個電極柱上,保持良好的接觸。把盛有煤樣的燃燒皿放在支架上,調節下垂的點火絲與煤樣保持良好的接觸,對易燃或易飛濺的煤樣保持微小的距離,并注意勿使點火絲接觸燃燒皿,以免形成短路導致點火失敗,甚至燒毀燃燒皿。同時還應注意防止兩極間以及燃燒皿與另一電極之間的短路。 往氧彈中加入10ml蒸餾水。小心擰緊氧彈蓋,注意避免燃燒皿和點火絲的位置因受震動而改變。接上氧氣導管,緩緩向氧彈中充入氧氣,直到壓力達到2.8~3.0MPa以下時,充氧時間應酌量延長;不足4.0MPa時,要更換新的氧氣鋼瓶。
⑶往內筒中加入足夠的蒸餾水,使氧彈蓋的頂面(不包括突出的供排氣閥和電極)淹沒在水面下10~20mm。每次試驗時用水量應與標定熱容量的用水量*,水量用稱重法測定。預先調好水溫,外筒水溫應盡量接近室溫且與室溫相差不得超過1.5K;內筒水溫應稍低于外筒溫度,使試驗終點時內筒溫度比外筒溫度高1K左右,這樣終點時內筒溫度出現明顯下降。發熱量過低的煤樣溫升達不到1K或1.5K時,內筒水的初始溫度不要求一定低于外筒水溫,只要終點溫度能超過外筒溫度0.5~1.0K,使終點時內筒溫度有明顯下降即可。
⑷把裝好水的內筒放在外筒的絕緣支架上,再小心地把氧彈放入內筒中。如氧彈中無氣泡漏出,表明氣密性良好;如有氣泡出現,表明漏氣,找出原因,加以糾正,重新充氧。然后接上點火電極插頭,裝上攪拌器和量熱溫度計,蓋上外筒和蓋子。溫度計的水銀球應對準氧彈主體(進出氣閥和電極除外)的中部,溫度計和攪拌器均不得接觸氧彈和內筒。靠近量熱溫度計的露出水銀柱的部位,應另懸一支普通溫度計,用以測定露出柱的溫度。
⑸開動攪拌器,5min后開始計時和讀取內筒溫度,并立即點火。隨后記錄下外筒溫度和露出柱溫度。外筒溫度至少讀到0.05℃,內筒溫度借助放大鏡讀到0.001℃。讀取溫度時,視線、放大鏡的中線和水銀柱彎月面頂部應位于同一水平,避免視差對讀數的影響。每次讀數前,應開動振蕩器振動3~5s。
⑹觀察內筒溫度。如果在30s內溫度急劇上升,表明點火成功。點火后1min40s時讀取一次內筒溫度,讀到0.01℃。
⑺接近終點時,開始按1min間隔讀取內筒溫度。讀溫前開動振蕩器,要讀到0.001℃,以*個下降溫度作為終點溫度。試驗主要階段至此結束。注:一般熱量計由點火到終點的時間為8~10min,對某一臺具體熱量計,可根據經驗恰當掌握。
⑻停止攪拌,取出內筒和氧彈,開啟放氣閥,放出燃燒廢氣,打開氧彈,仔細觀察彈筒和燃燒皿內部,如果有試樣燃燒不*的跡象或有炭黑存在,試驗應作廢。找出未燒完的點火絲,量出長度,計算其實際消耗量。用蒸餾水充分沖洗彈內各部分、放氣閥、燃燒皿內外和燃燒殘渣。把全部洗液收集在一個燒杯中供測硫用。
河南煤炭分析儀器量熱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