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晟環保氨法脫硫:鋼鐵行業煙氣治理的不足
1.1燒結煙氣脫硫脫硝覆蓋率低,煙氣超標排放嚴重
目前全國共有燒結機超過1200臺,大部分已建成燒結脫硫設施,但90%以上沒有脫硝設備。環保部2012年頒布《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鋼鐵行業燒結、球團工業煙氣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趨嚴了要求,自2015年起現有企業和2012年10月1日起新建企業SO2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為200mg/m³和300mg/m³。鋼鐵行業燒結球團脫硫脫硝任務艱巨,勢在必行。
1.2脫硫工程粗制濫造,脫硫率投運率低
經調查,目前我國燒結煙氣脫硫市場混亂,簡單模仿、低質低價、惡性競爭現象普遍;防腐、外保溫、副產物處理等環節缺失;普遍缺乏有效的運營維護,設備故障率高,投運率低。2016年相關環保部門核查結果顯示,全國平均綜合脫硫效率與2015年新標準還有較大差距。
1.3脫硫副產物難以利用,易造成二次污染
除了氨法脫硫這種綠色的環保型脫硫方式外,目前大部分用的是鈣法。鈣法脫硫副產物含量能達80%以上,目前主要用于水泥緩釋劑、脫硫石膏板等建筑材料,但是品質較差,大部分都做廢物處理。(半)干法脫硫副產物以亞硫鈣為主,其含量可達40%,硫鈣含量約占20%,氧化鈣占20%,氧化鐵及其他雜質占20%。過高的亞硫鈣含量使其在用作水泥混凝土摻和料時受到限制;脫硫灰中游離氧化鈣含量較高,造成其在*水化過程中不斷生成氫氧化鈣,致使含脫硫灰渣材料的制品體積不斷膨脹,以至于開裂。目前國內對于(半)干法產生的脫硫灰多以回填廢礦坑、選擇專門的堆場堆放等方式處理,不僅占用土地,還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氨法脫硫工藝雖然起步晚,但也已經成熟。相對于石灰石-石膏法脫硫工藝來說,氨法脫硫可較容易實現99%以上的脫硫效率,并可與SCR等脫硝工藝共用氨供應系統等,且副產品(NH4)2SO4利用價值相對較高,經濟效益明顯,逸氨量控制技術完善。山東明晟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表示:通過大量、高價值的副產品生產,氨法煙氣脫硫獲得的投資效益,真正實現了循環經濟,變廢為寶的理念。
1.4脫硫設施功能單一,協同控制考慮不周
GB28662—2012排放標準對燒結機頭SO2、NOx、煙粉塵等污染因子提出了控制要求,根據國內某*鋼鐵企業實際監測值,燒結機頭氮氧化物等的排放不能達標或不能穩定達標。但目前大多數燒結脫硫設施對NOx等的去除缺乏綜合考慮,造成廢氣處理多套設備、多重投資,單次投入和運行費用均較高。
明晟環保憑借幾十年的化工經驗,以實體工業求發展,以低碳經濟、變廢為寶為理念,從根本上解決了高耗能和二次污染問題,使超低排放科技化、系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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