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重型擊實儀主要技術參數:
錘重35.2kg. 錘擊速度19-20次∕ 分
落距600mm 外形尺寸 1800mm 長750mm 寬460mm
試筒直徑300mm 套筒高度100mm
高度288mm
標準重型擊實儀操作步驟:
(1)將擊實儀放在堅實地面上,取制備好的試樣600~800g倒入筒內,整平其表面,并用圓木板稍加壓緊,然后按附表4.1規定的擊實次數進行擊實。擊實時擊錘應自由鉛直落下,落高也按附表4.1調試正確,錘跡必須均勻分布于土面。然后安裝套環,把土面刨成毛面,重復上述步驟進行第二層及第三層的擊實,擊實后超出擊實筒的余土高度不得大于6mm。
(2)用修土刀沿套環內壁削挖后,扭動并取下套環,齊筒頂細心削平試樣,拆除底板,如試樣底面超出筒外亦應削平。擦凈筒外壁,稱質量,準確至1g。
(3)用推土器推出擊實筒內試樣,從試樣中心處取2個各約15~20g土測定其含水量。計算至0.1%,其平行誤差不得超過1%。
(4)按(1)~(3)步驟進行其它不同含水量試樣的擊實試驗。
試樣準備:
(1)將代表性的風干土或在低于60℃溫度下烘烤干的土樣放在橡皮板上,用木碾碾散,過5mm篩拌勻備用,土量為15~20kg。
(2)測定土樣風干含水量,按土的塑限估計其*含水量(一般較塑限約小3~6%,其中對砂性土約小3%,對粘性土約小6%)依次相差約2%,即其中有兩個大于和兩個小于*含水量。準備五個不同含水量的土樣,所需加水量可按下式計算:
式中Mw——土樣所需的加水量(g);
Mo——含水量wo時土樣的質量(g);
wo——土樣已有的含水量(0.01%);
w1——要求達到的含水量(0.01%)。
(3)按預定含水量制備試樣稱取土樣。每個約2.5k8,分別平鋪于一不吸水的平板上,用噴水設備往土樣上均勻噴灑預定的水量,拌和均勻后,密封的盛器內(或塑料袋內)浸潤備用。浸潤時間對高塑性粘土(CH)不得少于一晝夜,對低塑性土(CL)可酌情縮短,也不應少于12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