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范圍
本工藝適用于人行道、廣場、公園、中心綠地等場所。
該道路場所如僅適用于行人行走,混凝土澆鑄厚度≥10公分,如需適用于開載重小車,混凝土澆鑄厚度≥20公分。
2.施工準備
2.1 材料
2.1.1水泥:水泥強度等級不得低于42.5,嚴禁不同品種、不同強度等級的水泥混用。水泥進場應有產品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報告,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2.1.2 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3%,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2.1.3 石子:宜選用粒徑為5~25㎜,含泥量不大于2%,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2.1.4 水:宜采用飲用水,當采用其他水源時,水質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2.1.5 硬化劑、脫模粉顏色應符合要求,并應有產品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報告,質量符合企業(yè)標準。
2.2機具設備
2.2.1 機械、砼攪拌機、翻斗車、插入式振搗器等。
2.2.2 工具:手推車、鐵鍬、篩子、括杠、木抹子、膠皮水管、收光器、皮夯、長柄刷子、毛滾輥等。
2.3 計量工具:磅秤、水準儀、靠尺、塞尺、鋼尺等。
2.4 安全防護用品:絕緣手套、絕緣鞋、口罩、手套、護目鏡等。
2.5模具(按設計要求)。
.3 作業(yè)條件
3.1 砼下面的結構層或基土已施工完并經驗收合格。
3.2 水平標高控制線已測完并經預檢合格。
3.3 設置在砼層中的井座已完并經驗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