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相關的政策嚴格的規定對于年出欄數量在五十頭以上的生豬的規模的養殖場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病死豬,每一頭給予八十元的無害化處理的經濟補助的費用。另外,生豬的定點屠宰廠就會給予每一頭八十元的無害化處理的經濟的補助費用以及八百元的經濟損失的補償。這確實是一項非常惠民的政策,目標就是能夠更好的助推病死禽畜無害化處理的工作。但是,當前的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的經濟的補貼卻沒有發揮本來應該發揮的效果。
其中,存在的主要的問題就是在現今食品的安全高壓的情況之下,仍然還會有把病死禽畜進行丟棄,情況嚴重的還會有低價進行變賣以及出售。這就對于禽畜衛生安全以及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問題造成了非常大的威脅。另外,對于病死禽畜無害化處理并不是很規范,全國范圍內的百分之九十的禽畜的養殖場和養殖戶對于病死禽畜進行無害化處理的過程還不能達到環保有關的要求和規范,根本就起不到病死禽畜無害化處理要求中應該有的處理的效果。還有部分騙取國家相應經濟的補貼的情況經常有發生,zui嚴重的就是對禽畜進行屠宰的環節當中嚴重的給國家的財產造成了非常嚴重的經濟損失。
對于病死的禽畜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經濟的補貼應該要嚴格的遵守誰進行處理病死禽畜就把相應的經濟補貼補給誰的基本的原則,其中任何人以及公司只要是把病死的禽畜進行了嚴格的無害化處理之后,還達到了國家相應的環保的要求,就可以獲得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相應的經濟補貼。另外還建議要在不能夠改變之前三年的財政撥款前提之下,還可以把病死禽畜的屠宰環節中的八百元的經濟補貼進行合理的分配。把不超過百分之三十的經濟的補貼補給相應的經紀人,把剩下的百分之七十就要補給對病死禽畜無害化處理的人員或者是工廠,一定要確保病死禽畜的無害化處理真正意義上達到相應的環保的標準。http://www.wuhaihuashebei。。com/hy/2015/0711/459.html